
货物多式联运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⑴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⑵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⑶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货运公司的价格根据不同地域不一样,但是计费方式都如下:1、按重量:物品总质量乘以送达城市的货运每公斤单价;2、按体积:物品总体积乘以送达城市的物流每立方单机;3、附加费用:加收18元的附加费用:包含12元的保价费用(保2000元,且每单必须保价2000元),6元燃油、信息服务费用。货物因材质、性质、地区等因素不同可能会导致价格有所浮动,一切报价均需以当地营业部报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