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本职工作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货物的承揽、交运、拼装、集运、接卸、交付服务,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货物的保险、海关、商检、卫检、动植检、进出口管制等手续,甚至有时要代理委托人支付、收取运费,垫付税金和政府规费。国际货运代理人通过向委托人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在自己不够熟悉的业务领域花费更多的心思和精力,使不便或难以依靠自己力量办理的适宜得到恰当、有效的处理,有助于提高委托人的工作效率。

货物多式联运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⑴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⑵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⑶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根据货物的性质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又可分为危险货物运输合同、鲜活货物运输合同、长大笨重货物运输合同等。制作货运单的注意事项:⑴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⑵ 托运与承运⑶当事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权利⑷收货人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第三人⑸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⑹按约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货物⑺安全运输⑻运输的责任限制⑼保价运输⑽归责原则⑾承运人的免责条件。希望以上有带给大家帮助哦!还有不懂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